德国拥有主要发达国家中规模最大的住房租赁市场,其私营住房租赁企业历史悠久,规模庞大,服务专业。德国鼓励机构租赁发展的相关政策,既为德国租赁企业提供了支持,也引导了企业的投资方向。
住房租赁企业是租赁住房持有和运营的主体。2011年,德国共有4050万套住房,57%的住房用于出租。租赁住房的供应主体构成丰富,机构持有占租赁市场40%的份额,其中,私营住房租赁企业持有320万套住房。
住房租赁企业是存量住宅现代化改造的主力。2016年,德国平均住宅能耗为160kWh/m2。住房租赁企业积极对住宅进行现代化的节能改造,能耗大幅降低。德国住房租赁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德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为鼓励租赁住房的建设,增加租赁住房的可支付性,同时,应对德国经济社会现代化、老龄化、移民增加的发展趋势,德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有导向性的租赁住房政策,为企业提供带有附加条件的优惠政策。一方面为获得政策优惠;另一方面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德国住房租赁企业积极配合政府政策,以求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为鼓励租赁住房建设,德国1950年出台《住房建设法》,政府以财政优惠或补贴大型住房企业建设租赁住房,约定在20-30年期限内适用“成本价房租”,期满后,房租价格可以市场化。1950-1959年在财政支持下共建成住房330万套。
在德国,供暖、生活热水、照明等建筑相关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40%左右。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德国政府积极鼓励存量住房的现代化改造。
德国的租赁管理非常注重保护承租人利益。在法律上,德国颁布了《住房补助金法》《住房租赁法》等一系列法律保障承租人权益的法律。在租金管理上,2013年5月1日生效的德国《出租权利修改法案》规定:三年内房屋租金涨幅不得超过15%,即增幅上限由之前的20%下调至15%;房屋租金应当参考当地“房租指导价”,超过这一价格的20%为违法行为,房客有权将房东告上法庭;超过50%的,房东被认为赚取暴利,可判入狱三年。
德国租赁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企业对于自身的经营范围都有明确的定位,除Vonovia在全国范围内开设租赁业务外,其他四家企业不动产分布高度集中在核心区域。企业战略各有侧重,旨在发挥企业竞争优势。
为了延长服务价值链,住房租赁企业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多元化经营一方面为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如Deutsche Wohnen的老龄护理业务,每年为企业带来1560万欧元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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