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合约,既可以是君子之间的口头之约,也可以是白纸黑字的书面之约。一般来说,在美国,即便是口头上达成协议,也是具备一定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是在租房这件大事上,而且是签订了一年以上的长期租约,租赁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因为往往空口无凭,在租赁期间势必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所以,为了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建议同学们在租房时,最好与房东签订正式的合约,将所有协议都落实在书面上,更有保障性。
在签订租约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每一项条款,一旦有表述不明之处,要立即向房东询问清楚。如果觉得哪些条款不合理,可以直接与房东进行商议。同时,还要留意租约上留空的地方是否在签字之前就已经填写完整了。在完全确认无误之后,即可签字。另外,签订完毕后不要忘记向房东索要一份副本,以此作为凭证。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租客签订了长期租约,就要承担整个租期的租金,即使搬走不住,房东仍有权要求租客支付所有的租金。如果租客确实有特殊情况,且必须退租的情况下,在大多数的时候,房东会要求现任租客在搬走之前尽快找到下一任租客,但房子空置期间的租金还是要由现任租客进行支付,直到期满为止。所以为了免于麻烦,最好还是要按照租约执行,因为大家的租金缴交纪录和信用纪录之间是有紧密联系的,如果强行退租的话,很可能会严重影响到自己的信用纪录,而且还必须要多缴交一到二个月的租金,这可就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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