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和省工商局对外发布了《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其中针对房东乱涨房租的情况,合同条款里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合同中指出在住房租赁期间,房租不得随意上调,当然住房租赁合同有约定的除外,这也从很大程度上,让住房的租户得以安心
除此之外,《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还要求,出租和承租的双方当事人提供双方各自的真实信息,包括征信情况等。
也就是说以后征信不合格,或者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很有可能会出现连房租都租不到的情况,另外双方可以约定,承租人可以享受到的一些权力,例如子女上学、医疗、养老等,配套的服务,这在以前的示范文本中或者在以前的合同文本中是体现不了的
同时对于房屋居住人数,《示范文本》也做了一个房间不能超过两个成年人的约定,避免了群居情况的发生。
这个文本从房屋租赁形式、房屋租赁行为、违约责任等等各个方面规定的比较全面,虽然这是一个参照使用的文本不是强制性的文本,在这里我们也建议,在租房的时候或者出租房屋的时候,来选择参照使用省住建厅和省工商局的这个示范文本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将在7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对将要实施的《示范文本》不少房产中介也是十分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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