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入在纽约算是中低水平,买不起房子,那么有类似于廉租房这种政策吗?如果有的话,新移民也是可以申请的吗?
纽约的廉租是有的,但是要向政府申请,或者在出租的时候就有表明收入的要求,超过要求是无法租廉租的!
在纽约市,俗称“平价屋”的可负担性住房(Affordable Housing),与俗称“政府楼”的公共住房(NYCHA Public Housing),虽然都属於纽约市政府管辖下的住房项目,但却是相互独立的两个系统,前者由纽约市房屋保护和开发局(HPD)管理,后者由纽约市房屋局(NYCHA)管理,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亦相当不同。 申请政府楼收入有上限要求。由纽约市房屋局管辖的政府楼,旨在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金根据家庭年收入的30%而定。政府楼对申请人的收入仅有上限要求,并无下限要求。政府楼的申请资格须为年满18岁的合法居民,年收入上限额为1人家庭5万3450元,2人家庭6万1050元,3人家庭6万8700元,4人家庭7万6300元。
政府楼的申请人需登录纽约市房屋局网站递交申请,进入面试轮候队伍,等候派房,轮候时间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政府楼申请有效期为两年,如果两年内没有被安排面试,申请人需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递交更新申请。
与低收入政府楼不同,由纽约市房屋保护和开发局(HPD)管理的平价屋(又称可负担性住房,半政府楼),是最初楼宇私人开发商为了获得政府的税收减免优惠,承诺在其所开发建造的商品房中预留某百分比数量的单位,建成后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平价租给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工薪家庭。
平价屋年收入需高于2万元。虽然每个项目的平价屋,对申请人的收入资格都有着不同的详细规定,但一般而言,年收入都需高于2万元,才会被认为能负担起租金。
平价屋的申请人,需向该平价屋所属的私人开发商管理公司索取申请表,或登录平价屋申请网站nyc.gov/housingconnect在线申请。递交申请表后,申请人就需静候抽签结果,一旦抽中,就会被通知面试。面试一般安排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后的2至10个月。平价屋大多为新建的豪华公寓,吸引大批申请人申请零星的几个单位,因此中签机率相当低。
1971年,纽约制定《421-A法》。当时,纽约经济萧条,地皮昂贵,盖出房子没人买。地产商投资建房意愿不高。为了吸引地产开发商重返纽约,刺激房地产业。《421-A法》规定:在纽约投资的地产商,可以得到10-15年减免地税优惠。条件是将房屋20%作为平价房屋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家庭。
要从纽约政府手拿土地的私人开发商, 必须在计划中列出部分单元给穷人住,包括要建多少公共场所,有没有为低收入家庭儿童的托儿计划。这样一来,让穷人跟富人住在一个社区,让穷人也能住上舒适的公寓。政府把为穷人盖房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开发商头上。
还有一种廉租房,由法院裁定租金多少。出租车司机欧塔拉(Oltimdje Ouattara)在曼哈顿11大道184号租住雀儿喜高架酒店 (Chelsea Highline Hotel)公寓,这家旅馆以单人房出租公寓注册,是一家非法经营的旅馆。市政府注意到这个情况,“有关部门”将这家非法出租房间的租金,定为零美元。欧塔拉只需要提交租屋申请,就可成为永久租户,租金永远不会提高。业主立马关闭酒店,欧塔拉在酒店关闭前提出租住申请。法官裁定:欧塔拉可以一辈子住在这里,每个月只需交付提出申请时的租金额
— 0 美元。这个故事,听起来觉得像是法官“打土豪”,惩罚不法业主。
一个城市有适量租金管制公寓,是社会稳定的保证。2010年12月28日,纽约市长彭博签署《421-A修改法案》,将原法律中规定地区范围扩大到整个曼哈顿和部分布鲁克林区。这条新法将在 10年内为纽约带来两万套新建平价房屋。廉租房制度,是保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政策。纽约“廉租房”,是纽约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定海神针”。
基于这个联邦法规,美国政府和大城市给老人、贫困家庭、无业游民提供一定比例廉价出租房。这个法规和粮食券制度结合,成为美国社会保障低收入人口两大利器。美国福利制度,在食、住上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政府控制房租的廉租房,跟粮食券制度,形成社会稳定的两个“稳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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