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要事项说明书中,一般会标明租赁对象也就是出租房的地址、住房面积、房租金额以及租赁条件等内容,重要事项说明书的目的在于,让房东就租客所关心的所有事项以书面的形式清楚地为租客作答。小伙伴们在签订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核实一下重要事项说明书中的内容,如果对说明书中的事项有疑问或者不明白的地方,一下要及时地提出并要求其解释说明。
日本租房注意事项:
一、不能擅自和亲戚、朋友同住,或转借给他人 日本的民间宿舍,签合同者以外的人是不能居住的。这是日本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社会习惯之一。如果想两个人住,最初就要跟房东说明。如果亲戚或朋友想借宿的话,即使是短期的也要事先跟房东讲清理由并征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居住。
二、不能擅自改建房屋 没有经过房东同意,不能擅自改建房间。想改建时,必须跟房东商量。关于搬家也有一些约定 合同书上对通知搬家的期限也有明确规定。一般是搬家前一个月要通知房东。突然通知的话,即使不住也要交一个月的房费。不要的东西要按规定方法丢弃。还有电费、煤气费、水费和电话费等也要算清,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三、租房时的连带保人 委托不动产介绍所介绍房子时,几乎都会听到“要有日本人作连带保人”。所以留学生租房子时一定要找到连带保人。连带保人是指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也就说如果不是有收入能维持生活的人,就不能做保人。并且租房的连带保人,要负债务保证责任,如果到期不交房费或损坏房屋又不交修理费时,房东有权向保人索取。
四、你的连带保人一定要了解你 因为连带保人是同债务共在的保证人,所以向不十分了解你的人恳求,是很难给你担保的。
五、连带保证人要盖实印进行担保 作连带保证人,有时会被要求在合同书上盖实印,并添付“印章证明书”。日本人有在所居住的区、市镇村办理住民登记义务。“印章证明”是指在办有住民登记的地方同样办理“印章的属实登记”,即证明这是自己的真实印章。
签订合同之前
合同是确定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一旦签订了合同书,即使有所不满也不能轻易取消。因此,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其中内容之后再签订。房地产公司将为合同签订立证,同时也在合同书上签订、盖章,并使租赁双方交换合同书—这是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义务。
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必备的标准材料等如下,请参考。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收入证明书
为了确认能否缴纳房租,有时需要提出证明收入情况的文件。从预定就职的公司出具就职证明书预定收入证明书等即可。
保证人
在日本,签订合同时一般需要有连带保证人。可以拜托工作单位的上司或朋友,也可交涉是否可用“誓约书”代之。可以拜托工作单位的上司或朋友,也可商量是否可用其它方法(如保证保险、誓约书)来代之。
印鉴登录证明书
签订合同,迁入新居
签订合同和迁入新居时,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合同的期限
2000年3月1日以后新订的住房合同,除以往的可更新(延长)合同(旧合同)外,还设立了无更新定期租房合同制度。可与房东商谈采用哪种合同方式。但是2000年3月1日以前签订的合同,不能改为定期租房合同。
甲旧合同
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也有1年的。都有延长的可能。合同期满后仍希望继续居住时,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以前办理“合同更新”手续。有时在“更新”时房东会要求调整房租和缴纳更新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如不能接受房租调整等时,应与房东认真进行交涉。
乙 定期租房合同
合同规定期限到时,不予更新、完全终止租房合同。因此,房东与房客双方如不能再订合同,房客就不能继续租用该房屋。
入居条件
居住者为合同书所记载者,未经房东同意,同居人数不得增加或变更。
确认房屋现状
迁入时应确认房屋的设备和破损情况,可委托房东或房地产公司进行修理,也可以书面形式就破损情况予以确认。
确认房租的支付方法
在合同书上记载有房租的支付方法,请予以确认。一般采取银行自动转帐的方式,也有直接向房东缴纳和每月转帐方法。
退房时的注意事项
甲 旧合同
准备退房时,请务必在合同书注明的期限之内通知房东。如有怠慢,有时会被要求支付这一时期的房租,请予以注意。合同书上明确记有在退房的1个月或两个月以前通知房东,请予以确认。
乙 定期租房合同
由于工作调动、疗养、看护亲属等不得已的情况,所居住的房屋难以满足自己基本生活时,可签订中途解约的特别约定,如至少在一个月以前提出解约申请即可解除合同。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就不能中途解约,建议在签合同时签订特别约定。
退房时恢复原状
退房时,有义务按合同书所记,使房屋恢复原状,如有特别约定时,请确认其范围及费用负担比例等。实际退房时,为防止事后的纠纷,应请房东进行确认。
专门性留学生宿舍——如目前规模较大的J-DREAM。其特点是仅限于留学生居住,人员来源较为整齐,社会关系较为简单,提供有偿接机业务,也不需要连带保证人,而且不收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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