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租房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具有深圳户籍
需同时满足户籍、社保、住房、年龄条件才可以资格申请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二、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三、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不包含落户的租房补贴)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申请人及共有人身份证
3 亲属关系证明
4 婚姻状况证明
5 军官证、士兵证
6 残疾证
7 抚恤定补优抚证
8 就学迁出证明
9 独生子女死亡证
10 居住证
11 学历或职称证明
备注: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其他均以申请人实际情况提交,具体材料说明,请点击这里查看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建局测评并填写资料和提交申请
网址:http://zjj.sz.gov.cn/zfbzfw/
二、窗口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即可预约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即可离去备案回执单
三、轮候及认租阶段
申请人会经历一个6-10个月的审核期,通过以后可凭借备案回执单上备案回执编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自己的轮候排名,当住建局发布新的认租房源后,即可在网上提出认租申请
四、选房及签订协议
政府部门会发布符合认租条件的名单,将按轮候排名安排入选名单的申请人前往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公租房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具有深圳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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