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ozhoumaifanghetong” 共 2 个相关问题
没有,因为如何准备资金是客户的事情,对于不能按期付尾款,开发商是有权收回重新出售的。这点和国内没差
在澳洲购置房产的交易过程中,政府出台了这一整套政策、法律、法规(澳洲房产法律相关),为了就是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性和杜绝欺诈。 至今最普遍的买房方式是通过私人协议(private treaty)合约交换。无论是通过地产代理或者是直接跟屋主交涉都属这种形式,另一方式是公开拍卖。 物业产权从一个屋主过户到另外一个屋主。要做到这一步有许多工作要做,下面是一些基本步骤。 卖主声明销售合同 此类文件,维省叫卖主声明(vendor’s statement),纽省则称销售合同(contract for the sale of land)。 卖主声明告诉你很多有关此物业的事情。你可以从卖主的地产中介那里得到卖主声明,拍卖之前你也可以从负责拍卖或销售的地产代理那里要求此一文件。 卖主声明或销售合同应该包括下列附件: 1房契复印件 2计划证书的复印件 3当地市政局的相关证书,此类文件应详细列出物业主地的使用途径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4下水道图 5过去7年房屋改建装修的批准书 6建造附属建筑物的有关文件及限制性契约复印件 7冷静期声明 8物业现有按揭的详细说明 9出售物业所附带的设备或装置。在纽省,卖主如果不披露上述要求信息,买主有权在合约交换后14天内宣布合约作废。 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卖方准备的。通常来说,卖方律师会将合同寄给买方的律师,买方律师再负责向买方解释合同条款,如无异议,买方就在上面签字。 一份正式的房地产合同必须有买方卖方的名、物业的介绍说明、价格等等,如果双方对交割日期取得一致,那么确保在那一天能顺利交割就很重要。 合同通常有标准格式,很少需要修改。当然你可以要求附上有关特别交易的特别条件。 买方律师或产权转让承办者将仔细检查合同,以防有不利于购买和使用物业的因素出现。这些因素包括:土地用途限制、下水道计划、房契限制以及卖方保证等等。 如果你期望房屋的动产部分,例如炉具、窗帘、地毯、灯具等等应随房子一起销售,那么应确保它列入合同之中。 合同交换 一旦房子检查完成以及财务安排的批准形成正式文字,合同就可以交换了。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卖方各自在一份合同上签名。卖方保持买方签名的合同,买方则保持卖方签名的合同。一般来说,交换合同由买卖双方的律师完成,也有买卖双方自己交换的,但为了避免可能的纠纷,还是由律师代劳为好。 应该清楚的是,合同交换之前,买卖双方都没有任何约束,可以随时终止协商。各省的情况都一样,如果卖方在你签过名的合同上签名后,一份有约束力的合同便产生了。交换合同后,并不意味着你拥有了物业的所有权,但如果一方毁约则有可能导致法律行动和潜在的索赔要求。 冷静期 冷静期意即在合同交换的一定时期内(纽省是5个工作天,由交换合约上的日期算起)允许买方反悔。但如果过了冷静期而反悔,买方则要损失合约上购买价的025%作为罚款。 冷静期仅适用于私人协议出售,而不适用于拍卖时的物业销售。大多数的新房卖家一般也不提供冷静期。在西澳,任何洋房都没有冷静期,如果你买的物业既包括房子也包括土地,那么房子土地的冷静期也有可能不同。 冷静期的主要作用就是让买方在合同交换后有时间去获得法律意见,确实财务安排及对房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还可以反悔(买方要附罚款)。 冷静期避免了失当决定行为。如果买方在签署合同前不能得到房屋检查结果和财务按揭,他可能要承受风险。冷静期内,卖方不能接受任何其它购买要求。 土地使用分区制 产权转让承办都或法律顾问将会检查物业所处土地的批准用途及使用限制。这决定了当地市政局或公用事业部是否能在此地发展工业区或修建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