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租房书面合同应包括什么内容?

作者:异乡好居时间:2019-07-31来源:异乡好居

房客搬进房东的房子,一定事先会有交流的说好一个双方都同意的条件的,但它不一定非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因此口头的协议也是有效的,只要房东和租客双方认为口头协议能够得到执行和遵守就行。只有租住家庭护理房屋的情况是例外。


格拉斯哥租房书面合同应包括什么内容?-异乡好居


书面租约应包括社么内容?

 

如果房东和租客确认要有书面的租约,那内容必须包括:

双方法律认定的姓名和房东地址,以确保一旦租客有疑问或是有异动,能及时通知房东;

租客入住的日期;

租金;

租金支付日期;

房东所提供的设施和服务项目;

除房租外租客必须支付的其他费用及额外收费项目。

 

有什么信息房东必须告知租客?

 

房东必须向告知租客双方应享受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要让租客知道在安省有一个房东及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来处理租务方面的问题,该局印有一个“新租客信息指南”的小册子,房东应该在租约开始生效前几天或第一天,给租客这本册子,让租客对权益和义务有充分的了解。

 

如果房东没有在规定期内交给租客租约或通知法律认可姓名及地址,租客可以不付房租;但房东一旦按规定做了,租客就要把暂时扣下的房租付给房东。

 

如果租客带宠物怎么办?

 

房东有权拒绝接受饲养宠物的人成为租客,也有权在租约上写明禁止租客饲养宠物。但租客入住之后,在某一个时期开始饲养宠物,房东无权驱逐宠物或租客,而只能向房东及租客局提出申请,要求该局出面驱逐租客。

 

房东加租政府有规定吗?

 

租客租房时,第一个租期的租金是双方协商谈妥的,按租客保护法的规定,房东第一次加房租必须是在租客入住12个月之后,然后每12个月中可以加一次租。安省每年会对房租价格出一个指南,大多数情况下,租金的涨幅应该在这个指南所规定的范围之内。

 

涨房租之前房东应该先通知吗?

 

是的,如果房东决定加租,必须在加租开始之日前90天通知租客,而且必须是书面通知,上面要写明新的租金是多少,从哪一天开始实行。这样才能保证租客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决定,一旦租客认为租金太贵而不续约,有时间另找住所。

 

如果租客提出要收据,房东不得拒绝,而且不能收取开收据的费用。除此之外,租客还可以就房东在任何方面的收费索取收据,如果房东拒绝,就是违反了有关法规。即使是已经搬出的租客,只要搬出期限没有超过一年,仍然可以向前房东索取相关付费的收据,房东照样不能拒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文字或图片转载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请联系在线客服或发送邮件info@uhomes.com申请删除,谢谢。

相关知识

举报须知
2024-01-22|阅读 807
租房合同委托书范本
2023-12-22|阅读 632
租房证明模板
2023-12-22|阅读 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