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庭文件显示,Jeff Crete和他的家人从房主S. S那儿租了一套房,S. S住在别的地方,不和Crete一家住一起。2022年4月,Crete希望将其中一间房间出租出去,而且在网上刊登了广告。
这则广告被Sarauer看到了,并且于4月8日给Crete发了短信申请租住。两人也约定:Sarauer于2022年4月10日搬进来住。
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只是在短信中达成了简单的共识,Sarauer同意每月支付$1,150作为租金,而因为是4月中搬进来,所以4月只需支付$865,外加$575的押金。双方也约定按月租(month-to-month),此外,没有再讨论其他条款。
4月15日,Sarauer给Crete发短信,称Crete的家人抱怨Sarauer在大晚上吃饭,而且吃饭的时候放音乐,Sarauer表示自己会搬走,但是需要一些时间,于是双方同意Sarauer于5月15搬出 。
4月17日,Sarauer再次给Crete发短信,称他被抱怨在大早上做饭吃饭,而其他住户表示最受不了的是,Sarauer吃饭时会随着音乐的节奏脚尖点地,打节拍。
Sarauer称他会在4月底搬走,前提是他能拿回押金的话。但是,Crete没有回复这条短信。
4月20日,双方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Crete表示,他可以在不通知Sarauer的情况下中止租约,因为他们没有书面协议。Sarauer请求说,可以试着尽快把自己的东西拿出去,但是需要时间。此时,Crete告诉Sarauer,Sarauer必须在第二天把所有东西都拿走。Sarauer只好表示会尽其所能。
4月21日上午,Sarauer给Crete发短信说他还没有找到住的地方,央求能否多呆一段时间,直到找到住的地方。Crete在回复中并没有直接回答Sarauer的问题,Sarauer只能最终在4月21日搬出了这栋房子。
而Sarauer也随后将Crete告上了小额法庭(small claims)。
经法官判定,Sarauer并不是在自愿的情况下搬走的。法官还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提前10天通知搬出才是合理的,而Crete仅提前1天通知,并不合理,违反了合同。
法官还表示,Sarauer因为Crete的违约而不得不花钱去购买储物柜、支付搬家的车辆,这些费用也需要Crete支付。
法官最终裁定,Crete需向Sarauer支付$1,184.25加元,其中包括返还$389.25的租金,$220用于报销仓储费用,已经$575的押金。
不知道有没有懂租房法的读者可以科普一下,Jeff Crete出租房东的房间是否需要负责任呢,Jeff Crete是否会被房东赶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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