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有一则消息说,如果租客不遵守交租时限,晚交或者不交房租,你必须要马上递交N4。这个N4的意义是什么呢?还有N8的意义是什么呢?
你提到的表格是根据安省的租客法规,房东在不同情况下可以使用的通知表格。
N4是在租客不交房租时用;N8是在租约期满时如果租客经常迟付房租的情况下使用。一般我会建议尽可能早的使用相关表格以便争取时间。因为如果碰到职业租客,他们熟悉法律,有可能不交房租还能住数月。作为房东只能尽量争取开始驱逐他们的时间。所以需要在租客迟交房租时立马上交N4。
经常会用到的表格还有:N4:这个是因不交房租而让租客搬走的通知。一般在规定收租日没有收到租金的一两天后就应该发出这个通知,该通知要给十四天的期限。要注意--所有租客的姓名和房东的姓名都要写全。
N5:这是通知租客终止租约,因为他影响到了其他人,故意损坏出租物业或过于拥挤。
N6:这是通知租客终止租约,如果发现租客在出租物业里干非法的事。建议房东每三个月要检查一下出租屋,比如说大麻的成长周期是四个月,如有非法事可以及时发现。
N12:这个是因为房东要收回自住或出售房屋,买家要自住而发出的结束租约的通知。这里有几点要注意,在租约未到期的情况下不能发这个通知,最好是租约到期后转成按月租以后。房东收回自住一定要是真的自住,需要在房东房客法庭面前宣誓声明自住,如果不是自住被发现,后果严重。若要卖房,买家也要去房东房客法庭宣誓声明是因自住而买。租客搬出的日期是在购买合同确认后的至少两个月,就是说你至少要给租客两个月的时间搬家。
N13:这个是用于因为房东要把物业推倒重建或有大的维修和装修而通知租客终止租约的。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有大的维修或装修而终止合约,租客有权力在装修完工后搬回去,但是租客在搬出之前一定要书面声明在你装修完工后要搬回居住。
N1:这个是涨租金的通知,一般每十二个月只能涨一次,要按照安大略省规定的涨幅。还要给租客至少90天以上的通知才行。L1:这是在N4发出十四天以后准备上庭要填的表格。如果租客在你发出N4的十四天里把欠租还清,就不用走这一步了。上庭的申请费用为170元,一般会在两到三个星期内排期。
L2:这个是在N5,N6,N8,N12,N13发出后准备上庭填的表。举个例子,如果你要卖房赶租客,只给租客一个N12表是不够的,一定要再继续申请L2。因为有些租客是不会因为你卖房而自愿搬走的。如果你不继续申请L2,很可能你的房子不能按时交接卖掉。
希望这样可以回答了你的问题。
另外,出租还需要注意装修和出租形式,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在加拿大做房屋出租通常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只要你的房子是适合居住的就可以了。不过呢也看你准备怎么出租,一些特殊的出租方式也会导致一些特殊的要求的。
一般意义上的长期出租是以一年为期租给一家人,只需要你提供一个安全适合居住的房子。但如果你想分割多个单间分租给不同的家庭,就可能触及rooming house 的规范,有些城市不允许,有些城市需要相关的许可。
同样,如果你想按天出租做短租的话,不同城市也有不同的规定,需要一些特殊的条件。
如果是自己住一部分,出租一部分给另外一家人,通常市政府会管的比较松。但分门出入的地下室或其他形式的同一地址的第二套单元,市政会有一些具体的要求,需要相应的去装修改造,通过政府的检查。比方说,两个单元之间的隔断需要有防火一定时间段的材料,每个单元需要分别满足逃生出口数量及尺寸的要求,有时候有的区对停车位的数量也有要求,等等条款要根据你房子所在地的要求及你的具体用途来具体分析。然后根据相关要求去设计,装修,每步关键处需要政府官员检查。
我再大概介绍下翻修许可,如果你找我来管理就不需要了解细节,但知识多了不是坏事 :) 当然具体工程中的繁琐事务很多需要注意,这里只是要点介绍。
不光出租需要装修,买个旧房装修入住,或以高价卖出盈利,是一种常见操作方法。前几年多伦多一个房子半年多挣几万十几万几十万的情况都有过。虽然装修是小项目,不像开发土地那么繁杂,但不可以随意动工,不然可能会面临政府罚单或法律诉讼。有人就遇到过花了几十万的工程被政府责令全部拆除。每个城市政府会有不同的规定,但大同小异,这里按多伦多简述一下,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什么工程需申请:
· 新开门窗或改变原有门窗大小
· 涉及水电气的
· 需要装壁炉的
· 改变墙体位置
· 挖地下室
· 挖游泳池
· 建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工具房
· 改变用途
申请过程:
找有资格的工程师/设计师测量,画图及出具详细的施工规格,业主签字,然后相关文件会送去市政建筑许可部门,缴费等待批准或者反馈。小工程会两周左右出结果,大项目比如建新房会需要2-6个月或者更久。具体要看工程的复杂程度及与现有规定的吻合程度。
根据具体工程,可能需要同时申请水,电,气,拆除等的许可(独立于建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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