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作者:异乡好居时间:2020-03-25来源:异乡好居

  加拿大租房合同会包含房屋内设施项目,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要一一核对房间内设施细节,与合同体现是否一致,以免签订后造成纠纷。租房合同按年算较多,所以具体日期要看清楚。加拿大许多地区的华人房主不需要签租约。不签租约的好处是可以短期居住,随时搬走,只要离前通知房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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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通常付一个月押一个月,签约时一般都要交两个月的房租做抵押(包括一个月的押金),租金一般都是按月计算,每月初(或上月底)支付。如果要搬家,应该至少提前1-2个月和房东打招呼。一般来说,一份租约应该有如下条款:月租金额和付租日期;租约有效期限;押金数额(用来支付房客造成的房屋和其他施损坏),租金包含的项目内容,房屋内应有的一些设施,有无包水电网,房屋设施损坏索赔维修内容、房间面积大小、公寓的居住人数,关于宠物喂养的一些限制等。

  在付房租的时候记得向房东要一张收据,报税时可以用来退税,如果发生房屋租凭纠纷还能出示收据作为证据。

  签租房合同时要特别留心其附加的说明部分,你需要弄明白室内哪些是你要付费的,合同使用的是法律术语,如觉得难以理解的话,可以找专业人士帮助,不要不懂装懂这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旦签字,合同将会具有法律效力。在很多情况下,房主会做信用调查来确定是否有能力支付房租。大多数城市都有标准的房屋出租租约合同,房客和房主双方都必须要签字。对房间数目、房屋内用具及其他如停车位、储藏室等都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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