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尔本租了一个三室两卫里面的一个次卧 275刀一周,然后今年11月退的房,我提前三周告知的房东退房,但房东说我应该提前一个月告诉他我要退房所以我要多给他付一周的房租,然后我就付了。 后来他说要等他把房子再租出去才有钱还我押金,还怪我11月不应该退房,因为11月份房子不好出租,还怪我 他因为我退房还要自己承担没人入住的损失。我说退房时候你也没跟我说不要退房啊,而且我住了半年你都没跟我说过不能11月退房啊,而且我是必须换房子了,提前3,4个月就跟你说过我年底要换房你也什么都没说啊。而且我发现他这275的房租很偏贵,(感觉应该是他租两间房出去,然后自己每周房租只用给几十刀),很多比这个还好的房间同样地理位置大概220一周左右,我说他说你租不出房就没想过是因为你房租太贵,其他比你这房间好的房间都比你这个便宜很多吗?他说他那房间位置好,我说跟你这房子位置一样的地方比你的房子还便宜 设施还更好,只有我这种刚来墨尔本不懂的人才会来租你这个房子啊。然后最后他还是不还我押金,说是要等他房子租出去才给我,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啊?就这样等着吗?这是墨尔本的租房节奏吗?